20031020最新答客問

最新答客問 (授權事項及改組意願)  2003.10.24.閻琴南

甲:有關參與發起人會議及加入工作小組部分

(1)    請開放列席旁聽(1015建議)。。請詳列改組公司籌備小組任務、以便依時間性質等作部份參與之選擇(3052提問)。

答:歡迎參加預定十一月八日下午二至六時舉行之發起人會議(確切時間地點請參閱本會網站所公布之開會消息,本次會議,也將電話邀請曾在回覆表上表達有意願的會員),至於籌備改組公司、開闢農路兩個工作小組,將於本次調查完成,發起人會議決定是否成立後,再邀請曾在回覆表上表達有意願的會員參加。今後類此會議,均會在網站公布,會員可隨時報名參加會議,無任歡迎。

(2)    過渡期參與發起人會議之權利義務為何?(1282提問)

 答:有發言權,參與討論,但屬義務無給職。

(3)    改組公司籌備小組工作範圍、時間為何?(1282提問)

 答:改組公司小組,係審議公司組織章程草案,轉換股權,籌備股東大會,辦理相關董監事選舉事項。農路開闢小組,係勘定路線,審議申辦水土保持及開闢產業道路事項,辦理發包、監工、驗收等相關事項,均為義務職。

 

乙:主張直接分地部分

(4)能否聚集同想法者,直接分地,以享老農之樂(2106建議)

  答:就現有回覆表來看,主張直接分地的會員人數很少,且在實務上,有土地臨路與否及持分太分散等問題,直接分地,看似容易,但作業上很難規劃出較理想又公平的分配法。但對很堅持此種想法的會員,本會也當尊重其土地權益,建議請其提出一個具可行性的方案,提交並參加發起人會議討論。

 

丙:主張直接售地部分

(5)拍賣資產分錢,此為對會員最保險的做法,組公司開闢農路的做法,會員到最後恐怕連一毛錢都收不回。整體出售土地分錢,認賠退出(2056建議)。

 答:這是很難有共識的看法,如果拍賣沒有底價,減價到出售為止,可能收

回的錢很少,如果訂底價,又如何獲得全體會員授權與共識呢?目前是做不到

的,在現在的經濟景氣下,也沒有對象來洽購,即有,目前發起人制度也做不

了主,必須透過經法定程序改組後的公司組織來決定。

 

丁:有關改組公司部分

(6)改組公司後擔任董監事之權責為何?原購土地,若成立公司,應屬公司財產,如何顯示於財務報報中?否則公司股本僅250萬元,土地將不屬於各位股東(1282提問)。

 答:改組公司將依公司法等法定程序成立,其董監事權責,將明訂於組織規

程內。至於籌畫中之公司股本與實際資產並不相當問題,已多次說明,土地

資產過戶至公司名下,目前有移轉及稅賦之困難,無法執行。但若仍放置發

起人等個人名下,再由其全權管理,實屬欠妥,為避免一此問題長期延宕,

擬將會員資產,轉換為股權,組成公司,並授予公司董事會管理、處分、分

配、營運之權利。如此可使營運與保管分途,股東在公司之股權,也同時代

表分配總資產之股權。相關詳細說明,已見載前次發寄之決策書內,若仍有

疑問,請來電相詢。

(7)學人社區之土地轉為公司資產後,其土地非經股東大會同意,不得辦理質借或為擔保品(2155建議)。

  答:本會土地等總資產,屬田旱等農地者,無法轉入為公司資產,非田旱等

林地,可移轉卻需繳大額增值稅,因此仍由發起人等名義持有。目前本會各

項資產,經會計師查核,並無任何質借或擔保情事,將來如改組公司,其章

程可明訂非經法定嚴謹程序,不得辦理質借或為擔保品。

(8)請注意一下組公司後是否將來有所得稅問題?(3169建議)

   答:事關重要,謝謝提醒。等確定改組公司時,將由會計師事務所研擬公司

組織章程草案,並請有會計、稅法專長之會員,多多提供寶貴意見。

(9)新公司股本250萬元似乎與總資產差很多,可否說明(1032提問)。對公司之總股本無法理解(2116提問)。對公司股本為何僅為250萬無法理解,建議由籌備會進一步說明後再做股本之決定(3166提問)。為何未來公司股本只有250萬元?距實際股本相去好幾個數量級。股本與土地未來如何對應?將來會經資產評估調整股本嗎?不然股票面值如何決定?未來買賣股票,本人初始只有10*450=4500元,如何與原始投資匹配呢?(3101提問)。

答:因為總資產無法過戶至公司名下,只能用不具實際資產的公司股本,代表

同股本數之總資產股權,換言之,會員轉換持股後,此股權也同時具備分配總

資產之股權,在發起人名下之資產,不再由發起人處理,改由公司管理營運。

至於股本設計為何是最低之25萬股?係考量會員不再實際出資,並以土地總

坪約數計算所得,亦有將來稅賦之考量。但本案並非定案,特別歡迎有經驗之

會員,將來加入改組公司籌畫小組討論。

 

戊:有關會員權益轉換公司股權部分

(10)未見會員轉換公司股權之計算列表(1015、1268、2116提問)。有關會員轉換為股東,公司股本及每一股東持股分配請說明(3051提問)為何共25萬股?本人450股如何計算?(3101提問)。對於股權股本之轉換請詳述來龍去脈以便了解(3151提問)。不宜分地,如何計算換股權數宜說明清楚(3188提問)。

答:轉換股權係按會員原購買土地坪數,加計50%為其衍生權利,例如買200

坪地,即轉換為300股,買300坪地,即轉換為450股,但少數未繳足開發與

押金款之會員,僅能按其實繳款折算加計,本案目前僅屬規劃階段,並非轉換

股數已定案。如對本案仍有疑義,請即電詢,也歡迎提案到發起人會議討論。

(11)會員衍生權利轉換,200坪和300坪會員押金是一樣,但股數不同,無

法接受(1278提問)

答:所謂衍生權利,是指發起人替會員購地之結餘(土地與現金),其計算考量,是根據會員的總投資額(扣除5萬元退款),200坪會員投資總額是120萬,300坪會員投資總額是170至220萬(平均185萬),所以衍生權利的分配,按二和三比例,各為100股和150股,應該是很公平的,何況衍生權利的來源,主要是購地結餘,並非押金與開發款。如果要求絕對公平,實在很難精算出能讓每一會員都滿意的轉換標準,提案人或其他有意見的會員,也可以提出自認公平之方案和理由,參加十一月份發起人會議,列案討論。

 

己:有關申辦水土保持開闢農路部分

(12)利用國家經費(1268建議)

  答:申請水土保持農路闢建是以小型個案方式逐段辦理,在實務上,目前利用

政府經費並不容易,若有機會,當然會注意爭取,謝謝提醒。

(13)建議公司成立後由董事會及經理人依公司章程酌情處理(3166提問)。

  答:開闢農路是提升土地價值最重要的方法,分沒有農路可達的持分土地,將

來要耕作或買賣都困難。但在程序上,的確需等公司改組並成立後,由董事會

及經理人執行。但為爭取時效(牽涉地主合作契約及意願等考量),目前已作

規劃等準備工作,希望公司一旦成立或開始籌備,就能積極展開運作。

(14)可選擇分開招標,委外辦理(3052建議)。

 答:農路開闢,涉及鄰近路權,及與在地人之合作關係,非常重要,只宜分

段分時議價辦理,但工程金額大者,會參照採購法辦理招標。

 

庚:有關區塊分地部分

(15)建議分割成區塊,並開闢農用產道,在社區現有經費下完成,委託仲介公司出售攤還會員(為考量時效)(1279建議)。請委員積極地把土地分塊出售,不要再拖延了,勢局如此不合人願,奈何,又能怪誰呢?請大膽放手果斷處理吧(2072提問)。

答:在會員(或股東)不再出錢的大原則下,規劃逐段開闢農路(由總資產現

金墊付),就是要達到區塊分地的目的,並希望這些區塊,能具備方便耕作及

可蓋農舍的附加價值,以提高標價(會員自由標購),讓有興趣的股東,以股

權(加現金)取得土地,讓求現的股東,取回現金,並讓公司收回繼續開闢農

路的經費。但本案最重要的前提,就是需要絕對多數會員的共識和授權,改組

公司,方能有決策權及執行權。

(16)區塊分地須注意價值相等之公平性(2197提問)。須價值平等,力求公正(3071提問)。

 答:分地之所以需規劃出區塊,係因200-300坪土地,會造成實用性甚低,而

且有持分共有人太多之困擾。另由於道路、坡度、位置等複雜關係,分地更

無法做到土地價值相等。因此必須以具備農路之較大區塊為分地原則,逐段

開闢農路,將可用之區塊(以可耕作或可蓋農舍為目標),逐次分批提供會

員自由競標(以股權作價投標,標不到的,下次還可以投標),大家機會均

等,也是一種公平。至於要讓每一區塊的價值,接近公平,似乎很難辦到。

 

辛:有關經營方式部分

(17)可行性最好是民宿小木屋(2020建議)。

 答:在未經授權下,目前無法也無權做任何開發或經營項目,甚至有建議免

費開鑿溫泉、有機農場等方案,都需要由改組後之公司做出具體決策和經營。

 

壬:有關行政作業部分

(18)轉換股權數請勿在通信名條下印出(1032建議)。

答:今後盡量避免,但這是不得已的方法,想想:印一份十頁的文件,就需要

將近六千張的印裝包寄,如果信內再有個別通知,實在沒有專任人手分辦。目

前每次隨名條附加代表某種意義的符號或簡訊,是兼職者閻琴南現能想及最方

便的作業方式,如有其他高明辦法,歡迎來電指導。

(19)原給地主之三億元押金,務請依法追回,以清責任(2016提問)。

 答:原付地主押金,均依合約給付,並非三億元,也非目前立刻解約就能追

回,其原始理由及現實修路需要等因,在原繳押金款時及各次說明會、答客

問均有詳細說明,將來也會由改組後之公司,依合約處理、追回。

(20)本人身在海外希望能盡快知道一切與本會有關的消息(1107建議)。

答:限於人手,原則上對國外不寄件,請其家屬代轉,或請隨時上網查閱,並利用電子郵件多聯繫、查詢。

 

癸:其他意見

(21)不瞭解「將來轉換會員為公司股東時」意思。(1203、1268、1282提問)

答:第九大題是指將來改組公司當股東時,要不要變更現在持有人的名義。

(22)前述各種辦法均難以表示意見,因為未見組織規章,實在無法判斷,我

也不認為我們有能力與時間去經營所謂公司。如果可能,是否可設法不要讓

人侵占土地就夠了,待以後有機會再說(1068意見)。

 答:目前只是要會員同意授權朝改組公司的方向去做,如果大家不授權去規

劃成立公司,就不會有具體組織規章公布,以及提交股東大會討論通過的程

序,如果再不改組為公司,照目前發起人義務制(保管是他們,但對開發以

外行為,又沒有授權他們),自然沒人有「能力及時間去管理」,更沒有正式

的組織去「不要讓他人侵占土地」,何況就算「機會」來了,發起人未經授

權,怎麼辦都會招議,所以需要有個法定公司,依法去做決策,去執行。

(23)過戶為會員後,已過了看地時限,希望能有機會實地看看,如有此類活動,望能盡速聯絡(2196建議)。

答:如將來要開闢農路時,順便會辦理看地,請注意本會網站消息。

(24)公司可以宣布倒閉嗎?是否會要求股東增資?將來公司開銷經費從何而

來?不再由股東出資?(3139提問)

答:如會員改組公司意願確定後,均依公司法辦理成立及決策管理機制,此

一公司係管理處分營運性質,並非實質擁有資產。至於公司股本及開銷經

費,均由本會現有資產內現金移撥。同時在目前狀況下,也不可能再要求會

員做任何出資增資行為。

(25)和人共同持有,一人一半,將來可否將股權數分一半在他名下?每次開

會他都收不到通知(2052提問)分割一半,但他都沒有收到任何訊息(3140

提問)

   答:本會按會員戶數寄發通知,每戶一份,兩戶兩份,會員戶內私下分割,

本會無紀錄,亦無可分寄兩份或多分之服務,請自行影印轉發。但將來轉換

為公司股權,自然可以依股權數過名,甚至可以分股轉賣。

(26)請土地代書在農地移轉登記時,申報調高土地買賣現值至89年一月當

期之公告現值,可享免徵土地增值稅,提高地價公告現值。(3149建議)

  答:如辦理農地移轉登記時,會請代書參考辦理,謝謝提醒。

(27)原開發案已付出極大心力與時間了,終止是否可惜?建議:改組成立公

司後,仍能持續開發工作,日後土地政策或經濟環境轉機或可成大利多(敗

部復活更值得歡欣!)(3149建議)

答:中止開發之主因,一則遙遙無期,一則開發條件與環境變更,以致在現行法規下,開發代價增高以倍計,開發建地比率大幅降低,山坡地風險增加,與原始構想及投資額度,都不相符,就算開發案復活,也有未必適合繼續投資興建之顧慮,所以不得不宣告中止。所以要持續等待原開發案,開闢農路及區塊分地(蓋農舍)等種種構想,為維持原地貌,勢將全部停頓,恐怕前景既不合算,也難預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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